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备案及选派参加党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3-25 点击数: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济宁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办法(试行)》要求,现将做好我校2017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备案及选派参加党校普遍教育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备案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济宁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选严格把关,依照程序开展党员推荐和群团推优,支部、总支认真讨论表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对确定人选情况要公示以广泛听取意见。相关工作材料要认真收集整理归档,存档材料要完备、规范。

(二)以前按文件规定被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的,如本人仍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可向党支部提出重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党支部按照确定新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和要求重新确认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其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按其最新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认定,并且要重新参加党校培训和测试。

(三)4月6日上午,请各基层党组织报送《济宁学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和《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党校第三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普遍教育培训班学员情况一览表(报名用)》纸质版各1份到党委组织部(行政楼B305)电子版发送至jnxyzzb@126.com。党校将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普遍教育培训,去年下半年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本期培训。

二、党校第三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普遍教育培训班有关事项

(一)培训对象、时间、方式

1.培训对象: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确定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

2.培训时间:4月13日至5月18日。

3.培训方式:各系党总支负责开展培训工作。培训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其中集中授课、专题辅导、观看录像、主题实践、学习交流总结不少于18学时,个人自学不少于20学时,测试为2学时。

(二)培训内容、目的

1.培训内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决定,党的发展简史、习近平系列讲话等。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学员了解入党的条件,掌握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知识,理解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系列讲话。

(三)结业测试

5月18日晚7:00—9:00,党校组织学员参加统一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结业成绩根据测试成绩和学员的平时表现评定。

(四)相关要求

1.准备阶段。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报名工作,并确定一名培训负责人,负责学员的召集和考勤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对培训内容、形式、时间、地点、授课教师等作出详细安排。4月6日上午,报培训计划、学员教材费到党委组织部(行政楼B305),并领取学员登记表。

2.实施阶段。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按照计划认真开展培训,做好学员管理和考勤工作,定期检查学员笔记,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通过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歌咏会、报告会、座谈会、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形式,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活跃学习气氛,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授课教师要以《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为蓝本,认真备课、授课,确保教学效果。培训期间,党校将对各系培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培训安排如有调整,应提前报送书面调整材料给党校。培训结业前,每位学员都要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读书笔记和1000字左右的学习体会,交系党总支。系党总支把学员出勤、学习、实践、考试等方面情况记入学员登记表,并及时把培训的文字图片资料报送党校。

3.总结阶段。5月23日前,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报送本期培训总结和《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党校第三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普遍教育培训班学员情况一览表(结业用)》纸质版1份,一览表的电子版发送至jnxyzzb@126.com,并领取培训合格学员的结业证书等材料。5月26日前,填好学员登记表和结业证书后到党校盖章。

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及对其教育培训相关表格、记录等材料

 

 

                                                   党校 

党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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